(试行)
一、总则
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努力实现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关工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吉林省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 关工委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在职同志参加的行政性、事业性、群众性相结合,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关工委在校党委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依靠“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队伍开展工作。
3.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急党政所急,想青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工作定位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工作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 关工委要增强组织观念,紧紧依靠学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关工委的指导,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整体工作部署,确定关工委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主动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开展关工委的各项工作。
5. 关工委要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主动争取有关党政领导同志对关工委工作的具体指导。要坚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会议制度,每年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二、工作任务
6. 加强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年教师和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学习教育和学雷锋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7. 提升青年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帮助青年教师和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培育青年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本领。
8. 加强青年法制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使青年教师和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预防违法犯罪;做好挽救、帮助和教育工作;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
9. 开展关爱活动。坚持对青年教师和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做好帮学、帮困、帮教工作。
10. 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抓好发展、壮大和提高“五老”队伍的工作,形成一支具有特色、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教育工作队伍。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开展“老少共建”的活动,老少互学、老少互动、老少共进。
三、组织机构
11. 关工委主任由校党委任命,并由退休的校级领导担任主任。
12. 按照有进有出、进出有序、职数管理的原则,调整和充实关工委驻会成员。关工委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其他委员3-5名,原则上每三年为一届,任职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可随时调整,保持关工委的生机和活力。
四、队伍建设
13. 大力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使关工委成为无私奉献、开拓进取、有凝聚力、有感染力的一支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离退休队伍实际状况,坚持适时调整、充实的原则,保证队伍健全,始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充满活力;加强作风建设,驻会人员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发挥队伍坚强的核心作用。
14. 要建立一支德高望重、学识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老干部、老教师和政治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经验、威望等方面的优势,集中群体力量,形成一支既精干又务实的参与队伍。
五、工作制度
15. 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保证关工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如下规定:
(1)学习制度。关工委全体委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认真学习时事政策;学习学校及上级关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重要指示;学习开展关工委工作所必须的业务知识和探索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规律,建设“学习型”关工委,以创新理论指导工作。
(2)驻会人员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驻会人员工作会议,汇报工作,沟通情况,研究和布置工作。
(3)工作联系点制度。驻会同志每人重点联系1-2个联系点(分院党总支或分团委);要参与大学生辅导,协助学生社团活动每月2次以上;每学期亲自或直接组织(亲自参加)相关人员,为学生讲党课2次以上,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4)值班制度。除履行每位同志各自工作职责外,每天有一位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在职人员除外),及时听取学校党委指示决定,沟通学校有关部门的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5)调研讲课制度。驻会人员每学期要保证深入到校团委、学工处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学期由驻会人员为学生讲授形势政策等课程2-3次。深入各分院学生及辅导员中进行调研,调研应有调研提纲与调研报告。
(6)活动登记制度。驻会人员开展活动,应有关工委主任的批准并进行登记,同时按照要求,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工作。
(7)巡检、考评及表彰制度。关工委主任应按全年工作计划不定期巡检驻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年终会同挂靠部门,做出考评意见。每年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在总结基础上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关工委给予表彰或推荐给学校和上级关工委予以表彰。表彰奖励会原则上每两年一次。
(8)建立计划、总结制度。关工委每年初要根据上级关工委指导意见、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制订本年的工作计划,并于年末写出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清楚明了、简单适用,切合实际并有的放矢。
六、工作纪律
16. 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17. 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机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8. 关工委驻会人员应自觉履行本管理办法中工作制度的各项规定。
七、其他事项
19. 依靠学校党委强有力的支持,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管理,发挥作用,保证关工委工作顺利进行。
20. 学校对驻会人员发放适当劳动报酬。
21.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管理办法中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